现场开庭审判 ——春晖中学法制教育活动纪实
薛安全
这是一个能容纳上千人的大会堂。台上,国徽高悬,审判席、公诉席、辩护席庄严肃穆;台下,穿着校服,摞着书本的中学生神情专注。2009年11月30日下午,上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我校公开审理了2009年6月21日晚发生在上虞市百官街道恒利小区持刀抢劫案。

下午三点,公开审判正式开始。按照法定程序,被告被两个法警带上审判庭,公诉人指控被告犯有抢劫罪,犯罪嫌疑人自述了自己由于不学法、不懂法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,又加上自己整天泡在网吧,夜不归宿,从而使自己不知不觉中走上了犯罪道路。“又是一个法盲酿成的悲剧!”同学们不禁小声感叹。 下午四点左右,经合议庭审议认定:被告曾在2009年3月23日、5月3日、6月21日先后三次使用暴力、威迫等手段劫取他人财物,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,考虑到案发之后,被告人能主动向公安机关坦白自己的罪行,并且他在法庭上的认罪态度也较好,但这些情节只能作为量刑时从轻的情节,不能作为减刑的理由。经合议庭合议,最后,法庭作出了庄严宣判:判处被告人徐一钰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千元。审判长话音刚落,台下同学们十分震惊:“这么重?!”此刻的同学们才更深地理解到法律这根高压线的威严和不容侵犯。 审判结束后,同学们议论纷纷,感慨万千。高一一位同学说:“今天,法院在我校举行公开开庭审判,给我们上了一堂直观、鲜活的法制教育课,它告诫我们,二十一世纪的青年应该怎样珍惜青春、挥洒青春,在依法治国的今天,应该学法、知法、守法,为祖国辉煌的明天奉献自己的才华。” 公开审判收到了预期的效果。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在结束后说:“近年来,青少年犯罪居高不下,他们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,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,在青少年中举行这样的审判会,寓审于教,对学生有较大的现实意义。今后,我们要在学校多开展这样的法制教育活动。”审判长十分肯定春晖中学在法制教育方面的成绩,对学校从现场审判、法律伴我行夏令营及青少年法制学校和法制学会等学生社团入手,对在校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的做法表示高度地赞赏。 我校历来十分重视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。学校建立了专门的法制学校,形成了校中校系统运行机制,党政一把手亲自担任法制学校校长,聘请市人民检察院副院长章颖芳为我校法制副校长。法制学校每周开课一节,每学期开展法制活动4次,包括报告会、专题法律知识竞赛、模拟法庭、现场开庭审判旁听等,暑假与公安、检察、法院联合组织学生参加法律拌我行夏令营活动,受到良好的法律效果。此外,我校还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、富有成效的活动,如“反邪教、别陋习、守诚信、讲爱心、尚文明,千名学生签名活动”,“珍爱生命远离毒品”的誓师大会和千人签名活动,组织观看《今日说法》和《开展模拟法庭》等法制教育专场演出,以寓教于乐的形式进行法制教育。 我校把法制教育定位于弘扬校园人文文化,通过法制教育规范学生行为规范,增强道德、文化、法制观念。同时,通过法制教育开阔学生视野,丰富社会知识阅历,增强分析、辩别是非的能力。 一系列的法制教育活动和有效机制,使我校连续五年被评为省级创安达标示范学校迄今为止,学校在校学生犯罪率为零,就是一个最好的明证。 |